1月初,江苏邳州市运河街道云溪雅院小区8号楼104室业主刘老师向新华日报读者热线求助,称楼上204住户擅自改变家中两个卫生间下水,在承重墙开孔,外挂两条排污管道。当外挂管道被物业锯断后,二楼污粪水便从管道口直排一楼外墙,并喷溅至她家厨房、书房和卫生间窗户,已达半年之久。其间,她先后打了528次投诉电话、跑了88趟相关部门,但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图为二楼直排的污粪水溅到窗台上,以及在草坪上冲出的粪水塘。 杨昉 刘晓宁 摄
1月11日中午,记者来到邳州投诉人刘老师家。这位退休女老师告诉记者:新房于2024年5月交付,去年1月开始装修,发现外墙西侧和北侧各多了一根排水管,一打听,才知是楼上204室私设的排污管道。
“204室住的一对夫妻带俩孩子,4口人一天至少上8次厕所吧?现在冬天还好,夏天,室内外都是臭味,哪哪都是苍蝇……”想到80多万元买的新房被粪水环绕,刘老师焦虑失眠,这半年夜夜都靠安眠药入睡。
“你平均每天投诉3.6次,不觉得累吗?”记者问。“不累。因为多个部门每天变着花样给我答复,逼着我每天奔波求证,找说理的地方。”说完,刘老师长叹一声,“谁想天天投诉啊?”
“我家管道本来接得好好的,被锯掉后,才造成粪水外流。”业主王某某边说,边将记者“请”出家门。
“可管道是你自己私装的啊。”面对记者质疑,站在屋内的王某某双手插兜,满不在乎地说:“这事情如果不合法,楼下可以去法院起诉啊。”
“你在承重墙打孔,违反《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该恢复原状。”记者反驳。
“不可能,我才是受害者。”王某某说,“一楼投诉给我家造成很大困扰,我找谁去?”
对此,马程远表示:“就算有《交办单》,我也不敢处理。我没有执法权,动人家东西,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刘老师问:“谁有执法权?”他答:“街道。”
《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街道有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职责。
1月12日,记者随刘老师来到运河街道,却被一道不锈钢伸缩门拦在门外。保安说:“需得到里面工作人员通知,才能放行。”
刘老师拨通一直联系的街道办公室电话,对方告知:“领导去市里开会了,你进来意义不大。”
“你们不止一个领导,我找一下分管领导。”面对刘老师的请求,对方语气开始不耐烦了:“年底了,我们很忙的,你去找社区吧。”
“社区解决不了,才找街道的,请放我们进去面谈。”记者接过刘老师手机,继续恳请。
“进来也是干坐,我们又不能给你解决问题,你往上继续反映,自己想办法吧。”电话那头更加不耐烦了。
“你去市信访局,那边有专门人给你处理。我们一天到晚忙得焦头烂额,不能光为你这一个事。”话音未落,对方直接挂断电话。
刘老师望着近在咫尺的气派办公大楼叹气:“之前来过3次,只让进去过1次,没想到街道的门也这么难进!”
刘老师记得,沈靖松曾于2025年11月26日打电话关心她,表示:“你这件事,中心将持续跟踪到位。”想到这,她拉上记者,去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评理”。
“街道连门都不让进,请你为我做主啊!”刘老师对沈靖松说。“应该是物管科同你们街道对接。”沈靖松随即带刘老师来到物管科,周姓工作人员对刘老师说:“街道上午开会,你再等等。”
记者问:“街道谁负责此事?反映又不止一次了。”周姓工作人员回答:“政府开会,找不到人。等我问到人了,再告诉你。”
见物管科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刘老师又折回找沈靖松。他一脸诚恳地说:“去年12月,我和市住建局监察大队一起到你们家现场取证,并向监察大队移交了材料,但他们没有立案,你可以问问他们为什么不立案。”
记者随刘老师来到邳州市住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冯交通一听便火冒三丈,立马拨通沈靖松手机,并打开免提,问:“你们的材料什么时候移交我们了?”电话那头,沈靖松赔笑道:“材料还没有移交你们。”
两人均沉默不语。记者当场让刘老师致电运河街道办公室查询,对方称“没收到市房产服务中心公函”。这时,沈靖松又改称:“我们没寄纸质函件,但当面对接过。”
见对方两度扯谎,刘老师不满地起身告辞。这时,黄科长还不忘调侃道:“别急着走啊,再聊会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