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世融房地产虚假宣传欺骗业主隐瞒房屋实际情况的信访函件

2025-05-07
来源:网络

     近日,接到邯郸市刘女士实名举报反映,邯郸市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欺骗业主,隐瞒房屋实际情况的求助信。请求中央驻河北省巡视组能够深入调查此事,让老百姓有冤可诉,有屈可申。
致:中央巡视组领导
尊敬的巡视组领导,你们好!
我叫刘献英,女,汉族,户籍地为河北省广平县东张孟乡南寺头村,身份证号:132127197705132328,电话:15832018992。
      我于 2023 年 1 月份左右,购买了邯郸市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正凤麟东院(二期)和玺项目 4 号楼 1 单元 202 室的一套房产。但该户型却与我买房时所看的样板间和宣传页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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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世融房地产实际交房户型图
      2024 年底临近交房,我去小区查看房子进度,却发现所购房产布局与样板间和宣传页差异巨大。房子西北角缺失一个大角,西北角那间房子的进门从北阳台变为从餐厅进入,这不仅打乱了我的装修设计,更让我难以接受。
      当天下午,我立刻找到当时的销售顾问王向,希望她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清楚地记得,购房时我曾专门询问东户和西户是否一样,以及实际交房是否会和样板间及宣传页一致,王向明确答复我东、西户型都一样,实际交房也会和样板间及宣传页相符。但面对我的质疑,王向却矢口否认曾做出过这样的承诺。售后主管经理毕鑫更是态度恶劣,拿出销售合同,指着其中一页非常不显眼的小图说这就是实际户型,还称我签了合同就得认,把责任完全推到我个人身上。在我进一步质问时,毕鑫竟直接报警。
      巡警到场后,充分肯定了我只是在进行正常沟通,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并且认为我的诉求合理,开发商应该妥善解决问题。可毕鑫却在一旁声称公司是纳税大户,其言语间的威胁之意不言而喻,试图借助公司的所谓 “地位” 来压制我维权。
      回顾整个购房过程,我发现诸多不合理之处。签订合同时,销售顾问王向只反复强调让我在合同指定位置签字按手印,对于合同中的关键信息,尤其是与样板间、宣传页不一致的地方,未做任何提醒。我曾询问房屋面积,交定金时一直说按 252 平米结算,但王向却坚称实际面积是 248 平米,只提及面积会有误差,绝口不提户型会改变,属于异类户型。而我在签订合同时做了全程录音,这些录音足以证明王向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购房出现问题后,我积极与开发商沟通近两个月,却毫无进展。2025 年春节过后,我实在等不下去,拨打了 12345 政府热线求助。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让我带材料过去,期间一位局领导接待了我,并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但最终没有任何实质性结果。表示我的情况无法按虚假宣传立案调查,只能组织双方协调。前几日,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的协调会上,相关领导不仅没有深入调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反而一味帮着开发商研究合同细节,强调让我按合同履约,完全忽视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近几日,我与开发商代表毕鑫多次沟通,需要查看网签合同前的那份草签合同。但是,毕鑫多次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草签合同的完整版。草签合同其中的一页明确标明了,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开发商迟迟不给提供草签合同的完整版,难道这份合同里有什么不可让业主知情的猫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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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签合同的其中一页提现了合同为一式贰份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在我的购房经历中,开发商的行为完全符合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一方面,宣传内容与实际严重不符,房屋户型、布局等与宣传页和样板间差异巨大;另一方面,这些宣传内容误导我做出了购买决策,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在此,我恳请巡视组领导为我主持公道。我**的诉求就是退还我购买的这套房子,开发商需退还我的首付款以及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希望领导能深入调查此事,督促开发商尽快解决我的问题,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信访事项!
信访求助人:刘献英
202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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