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通告,标示为四川省盛世锦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葛根(批号:240601)经检验不符合规定。此次抽检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意味着该批次产品在外观、形态等物理特征上未达到国家药品标准要求。

通告显示,该批次药品是从经营环节抽样,具体来源为云南蜀秦药业有限公司,检验工作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完成,检验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目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及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实施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责令企业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并彻底整改。国家药监局已部署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依法公开查处结果。
此次通告是2025年第47号通告的一部分,共涉及2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公众健康,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相关批次产品,应谨慎购买,并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核 | 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