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和环保等特点深受群众青睐,随其数量的激增,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递增。类似于超速、闯红灯、占道抢道等违法行为使之逐渐成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又一大严峻考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7月17日上午,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走进辖区体育公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期间,宣传民警以“拉家常”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电动车安全行车常识,同时以发生在身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违法载人、闯红灯、随意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了解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民警向群众重点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头盔的系带要留两指空隙,太松起不到保护作用,太紧又不舒服。”民警现场还手把手教居民如何调整头盔。随后,宣传人员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居民摒弃“车技好不会出事”、“戴头盔麻烦”等侥幸心理,养成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大队通过“宣教+互动”的形式,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营造了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浓厚氛围。下一步,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温馨提示:
1、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
2、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3、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