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赔偿要求:共计65761.8元。

再看一下收费单据当天12日和第二天13共计196.08元

该男子劳动合同造假:(河北硕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就是该涉事男子,合同成了员工,该公司成立时间2023年7月26日。

但奇怪是造假劳务合同从2023年7月1日提前25天。真是人没出生就给判决死刑了,难道娘胎就预判要犯法!



小孩和成人电动车相撞现场,孩童撞车后站立在现场电动车均无损坏,成年男子一直在躺着,真的有这样严重吗?看姿势!

三张孩童电车均无损坏照片



以下是两个成年人电车也同样无损坏附照片


电车的撞击程度至于一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个躺着不起,一个站着无助!的无耻博弈吗?
石家庄市裕华区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引发社会关注。一名12岁男孩偷骑家中电动自行车外出时,不慎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然而,围绕伤者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法院处理方式等问题,事件双方及司法程序均陷入争议。
赔偿金额存疑
据男孩家属反映,事故发生后,车主被诊断为轻微颈椎腰部正侧位,但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中包含高额医疗费及误工费,并出具了月收入数万元的工资证明。家属质疑其存在“小病大治”及“工资证明造假”行为,已向法院说明出示相关证据进行核查。
司法程序引争议:法院被指联系未成年人并施压
男孩家属称,裕华区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同时拨打了12岁男孩及其父母的电话,要求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家属表示,法院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曾提到“孩子还小,别影响一生”等言论,认为此举涉嫌以未成年人前途为由施压调解。这一做法引发法律界讨论,有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法院直接联系未成年人并要求其赔偿或存在程序瑕疵。
男孩家属当天前往医院看望男子,遭到拒绝,男子称医院规定不让外人看望。后多次慰问伤情任何,都是在治疗康复中,后表示一出院需要赔偿。在谈补偿过程中想再次看望男子,又被男子称是亲弟弟的人,约到了直播一公司谈赔偿,就是拒绝见本人,还称如果不按要求赔偿要动用关系。看来该撞车赔偿一案并非是一个普通的事故,很可能涉嫌撞到了涉伞,涉恶团伙组织。这一系列疑点不得不让让男孩家长感到后怕,法院的背书也许就是该男子的关系?难道私了不成!就司法吗?
男孩家长还表示,也警告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绝不是让某个地方政权,或某个司法单位和个人用来谋取私利的,同时也提醒该区之上还有市,省,国家,和宪法在约束,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尊守道德,雕虫小技在国家宪法面前只有献丑。
未成年人权益与司法公正需平衡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需兼顾事故责任认定、赔偿合理性及未成年人保护。若伤者确有虚报损失,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司法部门在审理中应严格遵循程序,避免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不当影响。目前,男孩家属表示将积极应诉,并考虑对“工资证明”真实性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