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桩在当地多年网络曝光仍未解决的冤假错案,以下是可能负有责任的单位

2025-09-17
来源:城乡经济网

可能负有责任的单位

公安机关:若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公安机关应承担责任。

检察机关 :如果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隐瞒、歪曲事实,违规采信或者不采信关键证据,错误适用法律,或者明知是非法证据不依法排除等,检察机关需承担责任。

审判机关: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错案,审判机关应承担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若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有责任进行调查和处理,若未履行职责,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规定了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罪等相关罪名,若司法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对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职责,对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员,监察机关可依法进行调查和追责。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规定了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或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

《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了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若司法人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案,或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无论在职、退休还是岗位变动,都要追究责任。

应追究责任的人员

直接办案人员:包括负责侦查的警察、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以及主审法官等,若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存在故意违法或重大过失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

相关领导人员 :如果存在上级机关或本单位领导集体决定错误办案,或者对办案人员进行不当干预,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相关领导人员也应承担责任。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