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河北霸州一座寂静的坟前,一份无罪判决书与墓碑上的名字遥遥相对。这份跨越二十年的判决,为狱中病亡14年的张宝财洗清了冤屈,却终究没能让他亲耳听见那句“你无罪”。当“查无此人”的真凶孙玉飞(曾用名孙双)浮出水面,当尘封的疑点被一一揭开,这场迟来的正义,既慰藉了逝者、告慰了家属,更敲响了司法公正的警钟——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而我们更应追求,让正义不再迟到。
这起案件的悲剧,始于一个虚假的“隔离栅栏项目”,成于一次草率的侦查与审判。2006年,张宝财被指控合同诈骗,他始终坚称钱款交给了上线“孙双”,却因侦查机关出具“查无此人”的证明,被两级法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彼时,全国户籍查询系统未联网、侦查手段有限或许是客观困境,但辩护律师所言“张宝财曾提供孙双的电话、公司信息,若详细核实便能查到”,却指向了侦查环节的履职缺位。一份“查无此人”的说明,轻易否定了被告人的辩解,忽视了案件的关键疑点,最终将一位无辜老者送入牢狱,直至其70岁时在狱中病逝,未能等到清白的那一天。这种“疑罪从有”的惯性思维,不仅摧毁了一个家庭,更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值得欣慰的是,正义的种子从未因逝者的离去而熄灭。张宝财的孙子张坤宇,因家族蒙冤而立志学法,从本科到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他用十年苦读武装自己,凭借坚韧与智慧,借助现代信息工具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关键证据——北京大兴区法院对孙玉飞的生效判决,证实了“孙双”的真实身份,也明确了张宝财作为下级代理商并无诈骗共谋。这份迟到的证据,撬动了错案的铁门,让太原中院启动再审、发回重审,最终在2026年作出无罪判决。张坤宇的维权之路,是个人的坚守,更是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而法院启动再审、勇于纠错的举动,彰显了我国司法体系“有错必纠”的担当,这正是司法进步的生动体现。
然而,我们无法回避这份无罪判决背后的沉重。张宝财的十年牢狱,不是一句“无罪”就能弥补的;他生前遭受的舆论歧视、身心折磨,他的家人在这二十年间承受的痛苦与屈辱,更是无法量化的伤害。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意见,因司法机关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有权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有权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张宝财的家属理应获得足额赔偿与公开致歉,这份赔偿不仅是物质上的补偿,更是对逝者尊严的挽回,对受害家庭的慰藉,更是司法机关对自身过错的正视与反思。
这起案件更应成为所有司法工作者的镜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次草率的侦查、每一次片面的审判,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当年“查无此人”的困境,如今已随着户籍联网、侦查技术的进步得到破解,但更需要破解的,是司法实践中“重指控、轻辩护”“重结果、轻程序”的惯性思维。侦查环节应坚守“疑罪从无”原则,穷尽一切手段核实证据、排查疑点,不轻易否定被告人的合理辩解;审判环节应秉持中立公正,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不被单一证据裹挟,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正如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所强调的,要充分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循依法赔偿、综合裁量原则,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国家赔偿纠纷,这正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
孙玉飞的现身与轻描淡写的辩解,更提醒我们,错案的纠正不应止于为无辜者平反,更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当年的侦查是否存在履职缺位?真凶孙玉飞被判刑时,为何其与张宝财案件的关联未被及时发现?这些疑问,需要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答案,唯有厘清责任、严肃追责,才能倒逼司法人员履职尽责,从源头减少错案的发生。
坟前的判决书,是正义的迟到告白,也是司法进步的见证。我们为张宝财的平反感到欣慰,更为张坤宇的坚守感到动容,但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迟来的正义终究带着遗憾。司法公正的追求,不仅在于“有错必纠”,更在于“有错不犯”。愿这起案件成为一个里程碑,时刻警示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司法无小事,人命大于天;愿每一份正义都能及时抵达,不再让无辜者蒙冤,不再让家属在漫长等待中煎熬;愿司法的温度,能照亮每一个角落,守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法治社会最坚实的底色。